福建警方破获多起诈骗团伙雇人开通固定电话实施诈骗案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2-12/20/content_1303229796.htm,id:1303229796
新华社客户端福州12月20日电(记者王成)记者近日在福建泉州采访了解到,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件中,诈骗团伙雇人到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宽带和固定电话,租房架设宽带,诈骗团伙远程遥控,利用“区号+座机号码”拨号引流,并进一步实施诈骗,由于手机来电显示为固定电话,欺骗性、隐蔽性大大增强,已有不少受害人被骗。
福建泉州丰泽警方自今年7月以来已侦办多起此类案件,在10月下旬查办的一起案件中,两名犯罪嫌疑人租用一间10余平方米的民房,在通信运营商办理4条宽带,对应4个固定电话号码,再购买电脑、网关设备等,由诈骗团伙通过软件远程控制向外拨打电话,再以客服名义实施兼职刷单、虚假征信、金融贷款等形式诈骗。警方抓获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时,已有一名福建省外受害人被骗一万余元。
泉州市丰泽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苏景泉说,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按照诈骗团伙引导,使用身份证开通宽带及对应的固定电话,从网上购买通信设备,租房“营业”。
丰泽警方介绍,和此前诈骗团伙常使用的“95”号段、“170”“171”等虚拟运营商号段甚至显示为境外来电的电话不同,真实开通的固定电话欺骗性更强,诈骗团伙冒充电商平台“客服人员”、小额贷款、投资理财等公司人员,诱骗受害者进行转账、投资操作,已有多地群众上当受骗。
据公安机关抓获的嫌疑人交代,办理宽带、网上购买通信设备、租房等费用均由诈骗团伙承担,他们只需在出租房内看护设备,保证通电及正常运行。每个固定电话号码开机一小时,诈骗团伙付费100元。
办案民警提醒说,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工具、帮助实施诈骗等行为构成犯罪,不要贪图小便宜走上犯罪道路;公众对于利用固定电话实施诈骗的警情,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信。
记者了解到,针对这一警情,泉州等地通信运营商加强和公安机关联动,监测异常情况,提高精准打击力度。
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
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
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
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
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
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
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
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
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
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
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
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
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
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
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